硕士研究生
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转导师、转专业
发布时间:2018-01-06


 因导师、学科、课题等原因需要转导师或转专业的,可以提交转导师、转专业申请。

在一级学科内转导师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原导师、拟转入导师同意后,且所转入的导师名下同届人数必须符合当年的学院名额分配办法,由学院分管院长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如当事方有不同意见,由研究生院会同有关学院协调,报主管校长裁定。必要时可召开校院二级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

校内转专业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原导师和学院同意,同时征得拟转入导师和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转专业原则上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内办理。


转导师、转专业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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