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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硕士生培养过程的管理、规范硕士生学位申请过程,保障硕士生各项培养工作有序开展,学院每学年签发当年度硕士生培养工作日历,由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统筹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基于学校校历,2022-2023学年硕士生培养工作日历进行如下调整:
一、培养过程
1、课程学习
春季第1-2周:春季学期课程选课
春季第11-12周:夏季学期课程选课
春季第17-18周:秋季学期课程选课
秋季第1-2周:秋季学期课程选课
2、论文开题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开题报告会应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学科负责人或导师召集3-5名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专家参加,硕士研究生在开题报告会上应就所选课题进行详细报告。
(1)开题对象
2021级硕博连读生
(2)开题时间
春季学期第18周(2023年6月18日)前完成
3、中期检查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学生应撰写中期检查报告,学科负责人或导师负责召集由3-5名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学生报告进行答辩评审。
(1)中期检查对象
2021级专业硕士生
(2)中期检查时间
春季学期第18周(2023年6月18日)前完成
二、学位申请
学院将于2023年3月、2023年6月、2023年9月、2023年12月组织学位评审与授予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论文送审
学位申请人应完成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学习,达到规定的学分要求;完成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达到学院规定的科研成果要求。
拟上会批次 | 毕业申请时间 | 备注 |
2023年3月 | 2022年11月启动 | 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同意并通过论文查重后方可送审。提交查重的论文即送盲审的论文,一经提交无法撤回。 |
2023年6月 | 春季第7周启动 | |
2023年9月 | 夏季第2周启动 |
2、论文答辩与学位评审
通过论文评审并按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经导师审核定稿,由学科或系所组织统一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
答辩通过后,应根据答辩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定稿后归档。各批次上会评审的学位论文归档时间参考如下:
拟上会批次 | 归档时间 | 学位评审会时间 |
2023年3月 | 答辩通过后的一周内 | 春季第3周 |
2023年6月 | 春季第16周 | |
2023年9月 | 秋季学期待定 |
以上日历供各位导师、硕士生同学和相关部门参照执行,具体安排以研究生教务办发布通知为准。如以上安排有变更,研究生教务办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