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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答辩各准备事项的截止日期
事项 | 截止日期 | 说明 |
1、网上补开题申请 | 11月20日 | 同学们必须先完成开题申请,并且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已经提交纸质开题报告的同学同样要完成网上申请。不能申请开题的同学查看是否成绩原因。 |
2、网上提交论文评审申请并上传论文待查重 | 2017年12月22日 | 请同学们尽量提早完成这一步,一般上传后3个工作日出查重结果。查重达标的同学,导师同意抽盲审后,学院分配盲审号。 未能在此日期之前上传论文的同学,不保证其能够正常参加答辩及3月初的学位评审会。 |
3、抽盲审及送盲审 | 抽盲审2017年12月22日,送盲审2018年1月4日 | 1、 完成论文并得到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加查重、抽盲。 2、 博转硕、延期答辩同学无论是否抽中都必须送盲审。 3、 学校送盲审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4日。(请严格注意时间节点,超出截止时间研究生院可能会接收论文但不保证派送,可能会影响答辩) |
4、答辩 | 按各学科组计划 | 答辩日程安排见下 |
二、答辩日程安排(2017年12月—2018年1月底)
序号 | 事项 | 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确定答辩名单 | 11月13日—11月30日 | 大论文完成 |
2 | 完成论文并得到导师同意抽盲审签字后, 学生上传论文查重 | 11月27日—12月22日
学生可待论文查重结果合格后,请自己导师推荐2位明审专家,请答辩秘书网上派送明审。
| 查重只有一次机会,请确保无误后上传查重。(查重的版本就是送盲审的版本的最终稿,一定要谨慎上传)注意:1)要隐去论文作者及导师姓名、2)删除论文中的致谢页、3)发表文章以第几作者注明,不出现作者名。 |
3 | 分组确定答辩秘书 | (1)答辩秘书由学科决定,秘书联系方式会以邮件通知到大家(预计12月1日);(2)答辩秘书会联系同学,也请各位同学主动联系秘书。 | |
4 | 答辩秘书网上或线下论文明审派送与意见回收 | 明审老师可直接在网上提交评审意见,学生本人打印纸质版,请评审老师手写签名。(如返回的是纸版明审意见,还需要网上录入。) | |
5 | 学生网上抽盲审 | 12月1日—12月22日 查重后从系统打印《通讯评议表》,导师签字+系主任签字,交至研教办A104。经审核没有问题后,系统才能分配盲审号,同学从系统抽盲审,打印送盲审的纸质版材料,线下送盲审。 | 博转硕、延期答辩同学无论是否抽中都必须送盲审。 但是系统中抽盲审这个动作是要执行的,否则系统走不通。无论是否抽中,都要送盲审 |
6 | 每位必盲审的同学线下送盲审 | 送盲审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4日 | 注意:盲审一定要在答辩前送。 送“盲审”时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如下材料:(1)学位论文1份(a须隐去论文作者及导师姓名; b删除论文中的致谢页; c发表文章以第几作者注明,不出现作者名) |
7 | 学生网上提出答辩申请 | 答辩前3-5天 | 前提:(1)查重合格,即去除自引后的重复率低于10%(2)明审意见专家网上返回意见,并且同意答辩(3)抽过盲审(4)抽中者需送出盲审论文 |
8 | 答辩秘书网上录入答辩安排 | 确定答辩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成员安排后尽快录入 | 学生如果未提出答辩申请将无法录入 |
9 | 答辩秘书、学生准备答辩材料(学位申请表、表决票、费用表、决议书等) | 建议答辩前3—5天完成 | 答辩表决票请答辩小组统一准备好再到A楼104盖章 |
10 | 学科统一答辩(线下) | 学科自定,建议安排在2018年1月5日—1月12日 | |
11 | 答辩秘书网上录入答辩结果 | 答辩日起至2018年1月12日 | |
12 | 答辩秘书报前15% 与后15%人员名单 | 答辩日起至2018年1月18日 | 请打印答辩小组学生清单,标注前15%与后15%人员,答辩秘书及答辩主席签字,送学院研究生教务办 |
13 | 后15%同学二次答辩 | 暂定2018年2月26日 | |
14 | 上传归档论文 | 正常通过答辩同学1月19日之前上传;二次答辩通过同学2月28日之前上传;未通过答辩同学不上传 | 归档论文不可修改,请核实为终稿再上传提交 |
15 | 答辩秘书提交整理好的纸质答辩材料 | 1月8日—1月18日(正常通过答辩),2月28日之前(二次答辩) | |
16 | 答辩结果院系审核 | 1月10日—1月19日(正常通过答辩),2月28日之前(二次答辩) | 由于春节假日期间不办公,请一定按照时间节点来操作。 |
17 | 学院评审会 | 暂定2018年3月2日 |
说明:
1、表中序号1-7的事项是参加答辩的前提条件。
2、答辩安排时间建议安排在2018年1月4日以后,避免抽中盲审的同学来不及送盲审,无法参加答辩。
3、网上录入答辩结果请特别注意正确录入答辩时间,该时间将印制在学生的毕业证书上。
4、请正常答辩的同学务必在1月18日之前提交整理好的纸质答辩材料,二次答辩的同学2月28日之前提交,以免赶不上3月初召开的学院评审会。
5、请同学自留答辩决议书、授权书、版权声明扫描件,以备归档使用。
6、无法参加答辩的同学(大论文未完成、学绩点未达标、有不及格课程、欠费等未能通过研究生院审核)不在此次安排内,请在下个学期开学后的前两个星期内提交延期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