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学生
通知公告
【博士录取】2023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政审调档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4

2023级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

现就学生档案、政审、党团关系转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完成;学校将在学生完成相关工作后起送录取通知书。


一、确认个人通信地址

在档案寄送到我校人力资源处学生档案室,《政审表》、《退工证明》等寄至所录取学院后,学校将寄发录取通知书,预计2023年3月25日开始发送。即日起,拟录取考生可登录网报系统确认或修改通讯地址(http://ga.sjtu.edu.cn/zsgl/bswb/),学校将按照考生修改确认后的通信地址,通过邮政EMS快递寄发录取通知书。非本校应届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全部通过邮寄送达,不安排考生自取。考生确认、修改通信地址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0日。

注:本校应届考生和硕博连读转博生若需自取录取通知书,请于2月20日中午12:00前填写问卷登记(问卷链接 https://wj.sjtu.edu.cn/q/Shhw64tD )。

 

二、打印并寄送《政审表》、《退工证明》

拟录取考生即日起可登录网报系统打印《政审表》,打印后直接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于2023年3月25日之前寄送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拟录取为全日制博士的非应届硕士生(2022年12月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须同时办理辞工手续并将退工证明寄送至学院教务办。

寄送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德赢vwin055A楼102室(研究生教务办),邮编:200240;收件人:倪老师;联系电话:021-34207253。 


三、打印《调档函》并寄送人事档案

拟录取考生即日起可登录网报系统打印《调档函》,打印后直接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于2023年3月25日之前,将人事档案寄送至上海交通大学人事档案室。

新生可在人力资源处主页(http://hr.sjtu.edu.cn/)快速导航-档案查询模块中查询档案达到情况,档案室不受理电话查询。(新生人事档案按照国家档案寄送相关规定统一寄送,接收情况每周一更新)。

寄送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文博楼422室,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学生档案室,刘老师收,邮编:200240,电话:021-34204267。请使用“机密要件”或“学生EMS档案专递”寄送。

注:①档案已在我校的上海交通大学应届毕业生和硕博连读转博生无需提交《调档函》;②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学生不需要调档;③全日制非定向考生档案必须调入上海交通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党组织关系转接:①上海生源学生党员:由所在学校在上海市党管系统上直接转接党组织关系,转入组织为“中共上海交通大学XXX学院委员会”。如转入单位党组织没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市党管系统上无法直接转接),则转入组织为“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转入单位为“上海交通大学XXX学院(系)”。②外省市生源学生党员:由所在学校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开具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组织抬头为“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转入单位为“上海交通大学XXX学院(系)”;如就读单位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转入抬头也可直接写为“中共上海交通大学XXX学院委员会”。新生报到当天不办理转接手续,入学后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交至就读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团组织关系转接:团员报到当天不办理团组织关系,开学后班级团支部书记到所在院系团委领取“团组织关系转入贴纸”,按照校团委《新生团关系转入通知》要求填写相应内容后,将贴纸发给班级团员贴在团员证内。此外,团员须在智慧团建上完成组织关系转接,转入到所属院系相应团支部。

咨询电话: 021-34205905(党组织关系) 021-34205902(团组织关系)。 


五、违规处理

1.对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有违诚信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2.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接受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和健康状况等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档案退回原保管单位。


六、其他事项

考生一旦确定春季入学,必须按时报到入学。新生报到时须交验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境外取得学位的考生须交验硕士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认证报告。

本校应届生和硕博连读转博生无须调档和政审。

德赢vwin055研教办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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